各市人民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驻鲁企业、省管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山东省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5月17日
山东省2019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省统一开展。
三、主要内容及分工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1.组织“安全生产大讲堂”。各级安委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组成安全生产宣讲团,面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等重点企业、化工园区负责人和管理团队,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亲自宣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监管职责分工负责)
2.上好“安全生产公开课”。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责任单位:各企业,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矿山、交通运输、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监管职责督促落实)
3.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邀请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学者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辅导讲座,并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精准指导,帮助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各企业,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矿山、交通运输、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监管职责督促落实)
4.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各地组织安全生产专家、监管执法人员、中介服务机构、基层工作人员等志愿者,深入企事业单位、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和公共场所巡回宣讲,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努力扩大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共青团组织共同负责)
(二)组织交流研讨。各地聚焦重点行业,强化问题导向,围绕提升高危行业安全管理水平,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和重点企业负责人,组织开展论坛、讲坛、研讨会、观摩等活动,交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经验做法,汇智聚力助推安全发展。(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中央驻鲁、省管企业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杆企业配合)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6月16日是全国统一的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以下活动:
1.线下宣传咨询。各地要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开展有奖竞猜、组织安全体验等多种形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等,解答社会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企业配合)
2.网上直播互动。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集中推出安全闯关游戏、H5互动产品、Vlog视频,组织网络直播、网上展厅、VR/AR安全体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新闻媒体配合)
3.现场公众开放。各地要组织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学生、周边群众等,走进生产厂区和工业园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地重点企业配合)
(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
1.应急科普作品征集与展播。各地要认真按照省应急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以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剖析和安全科普为重点,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征集、创作、推荐出一批安全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动漫等作品,并把作品征集评选、推广普及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推动安全警示教育和应急科普宣传工作深入开展。(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新闻媒体配合)
2.答题竞赛。各地要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举办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答题和“抖除隐患”抖音话题活动。相关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督促标准规范制度上墙上网,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企业参与)
3.宣传体验。在各级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科普专栏,在公交车、地铁、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鼓励各类安全应急体验场馆和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广泛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新闻媒体配合)
(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1.组织综合演练。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救援和大型商场、超市、校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逃生,以及汛期安全等内容,组织开展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省政府举办一次全省防汛抢险应急救援综合演练。(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全省防汛抢险应急救援综合演练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
2.企业应急演练。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针对汛期特点,组织全省所有地下开采煤矿、非煤矿山开展一次停产撤人演练。(责任单位:各企业负责,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监管职责督促落实)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齐鲁行”活动
“安全生产齐鲁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由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深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在当地党委宣传部、网信办指导下牵头组织,新闻媒体配合)
1.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紧盯国务院安委会和应急管理部对我省开展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化工行业企业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省、市、县各级执法检查、考核督查等发现的问题,跟踪报道整改和落实情况,宣传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曝光整改问题粗枝大叶、敷衍了事、蜻蜓点水的地区和企业,推动地方政府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安全执法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法规知识普及、咨询服务、隐患排查等宣传报道和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作业等曝光活动。
2.开展区域行和专题行活动。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一批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邀请中央驻鲁媒体和省级主流媒体,深入各地各企业采访,加大精准宣传力度。加强舆论监督,深入安全生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明查暗访活动,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
3.开展网上举报投诉。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用好“12350”举报电话,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安委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省政府安委会的部署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工,周密部署,确保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真正达到以活动推动工作的目的。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靠上抓落实。各级安委会负责人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主要负责人至少参加1至2次“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务求取得实效。紧紧围绕活动主题,聚焦危险化学品安全这个重点,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工作创新,着力发动基层职工群众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覆盖受众面和影响面,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了解安全、参与安全的社会氛围。注重总结经验,善于发现典型,持续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实现以月促年,推动各项工作质量提升。
(三)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平台作用,在重要场所、重点区域等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和口号,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频次和密度,在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
(四)加强督导考核。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考核评分标准,逐条逐项抓好贯彻落实。按要求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和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及时上报有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请各市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于5月22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四前报送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信息可随时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分别于5月25日和7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省政府。
联 系 人:王悦军
电话:0531-81792179(带传真)
电子邮箱:xwxcc81792179@163.com
附件:1.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2.2019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