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经营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企业安全事故,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为了不影响企业到期换证,临沂市兰山区南翔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现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规章;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管理;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和包装的安全管理;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知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及危害防护;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事故案例分析等。
二、培训范围、时间、地点安排、联系方式
1、培训范围:
1)初办证的全市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到期未进行复审培训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2)到期进行复审培训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2、培训时间 :共分八期进行培训,根据要求初次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48学时,复训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
3、培训地点:临沂市兰山区启阳路与临西九路交汇处南翔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联系人:王主任15666838529
三、培训费用
初学、复审培训费、教材费等按原规定收取不变,需要食宿的费用自理。
四、考核
由市安监局信息规划科统一组织考核,考试中心监考。
五、注意事项
1、复审人员培训须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没脱审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
2、初次培训人员须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三证合一)复印件各一张。
3、考试采用微机考试,题库练习网址为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系统:http://124.128.19.224:9080/AJKS/internetSearch/practiceTestLogin(进入页面输入身份证号,点击查询,开始考试,考生必须在我机构报名方可练题)。考试时间120分钟,合格分数线80分。
4、请培训人员严格按照要求按指定期次和报到时间携带相关证件报名,凡证件不全者不予参加培训。
六、其他
1、报到学习需本人持身份证进行登记学习,替学替考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每日不定时考勤,凡缺勤3次以上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